两位老人一直和儿子.儿媳过,没有分家,老人生活所需花费一直由儿子给(老人没钱就给),女儿只是隔些日子送些菜,老人生病住院费用一直是儿子拿,二老有3次大病,花费有8万左右,女儿只拿了2000元,平日小病女儿只有几次带二老只是做做检查,绝大多数是儿子儿媳带二老做检查买药住院,住院的票据都没留,只有最近一次大病住院票据,像这种情况二老把房子给儿子需要女儿同意才能把房子过户或留给儿子吗?如果女儿不同意是不是房子就得和儿子分,二老说的也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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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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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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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有过户费 ,离婚
房屋产权只是变更登记的,不收取额外费用,只是应当缴纳登记费80元,房产证工本费5元,如果按照买卖形式,契税应当按照房价2%缴纳,印花税按照房价5%缴纳,交易费按照房价2%,登记费80元,工本费5元。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哪些?
(一)、税费:
1、契税按产价2%;
2、印花税的费用是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其他的费用:
1、登记费
80.00元;
2、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3、工本费
20.00元
在离婚的房产的过户的费用问题上,大部分的离婚的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不是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的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要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得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于一方的,不收取契税。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所有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赠与的行为收取契税。但是离婚的房产过户的,不会再
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此提醒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有区别。因此,在离婚的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的部门咨询这些事情,可以去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的房产的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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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