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她是去年11月10离婚的,当时是协议离婚,有一个女孩3岁,女方不要孩子,给我抚养,女方每月给孩子350元生活和抚养费。孩子现在女方又想要了,要求我每月给孩子1000元生活费(我的总工资4500元左右,每月给父母1000元生活费,房子按揭每月2300元)。10年10月份按揭了一套房子,首付当时是借的双方亲戚和父母的,男方借了7万(有2.7万是男方父母的,当时说了不要还),女方借了6万(已还2万),房子谁要谁给对方14万,双方亲戚借的钱各还各的。现在女方要求我先还女方父母的钱,然后房子再平均分配,如果不还就到我公司来闹事,还要起诉我。请问律师我的财产和债务该怎么分?

离婚
2018-10-20 09:0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已经有法律效力,没有资格分房屋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里的财产当然包括房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