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与女友相处一段时间后感觉很好,决定结婚,于正月十四发生关系,后因女友的过去我无法接受双方同意分手,但过了十几天她说怀孕,要求结婚,因此事双方及其双方家长都认为无法结合。她先是提出人流后如果有任何影响我要负责,协商未果。几天后又提出要一万元买断,我觉得她提的要求不合理,况且她没有做B超的检查结果。所以我提出要求做B超如果真的怀孕,我愿出人流费用以及适当的营养费,她还是不同意。在此其间她家人说要去单位闹或人身不保或她家公安有人等话。后又说要五千但不检查,未协商好她与其母已经走了,说去人流,但要保存样本,做DNA,一直以来我就积极解决协商,只要确定怀孕我愿岀五千,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样本有效吗?如果走法律程序会怎样?

2018-10-20 09:1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
    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 要结婚了,首先最重要的当然是注册登记喽。你是否知道具体的程序?好,下面就向你介绍一下吧。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譬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
    你们需同时到场,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
    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 怀孕后不同意结婚的,所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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