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后他做他的生意,我在家。他的收入我也不过问,现在要离婚,我怎么知道我们的共同财产有多少啊?怎样进行财产公证啊?谢谢

公证
2018-10-20 11:0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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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应该怎么办?
    作者:孙思琦律师时间:2017-12-07阅读数:154
    一、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如果离婚,不需要向对方支付生活费,更不会构成虐待罪。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时房屋的分割会涉及到很多因素,一般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
    3、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双方一致认可,法院也可以认定。另外,下列情形一般可认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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