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0岁了,爸爸妈妈感情一直很好,但是现在冒出来一个女的,在去年10月份跟爸爸表白,说很喜欢爸爸,爸爸拒绝了她,但是这个女的多次缠着爸爸,说什么都不要,就要求做爸爸的情人,一夜情也可以,爸爸多次拒绝了她,但同时爸爸也很可怜这个女的,因为这个女的有两段不好的婚姻,现在和一个男的同居好几年了,和爸爸说她爱爸爸,她不喜欢现在同居的这个男的,就总是对爸爸暧昧,想和爸爸开房间,爸爸都拒绝了,但是在今年过年的时候,爸爸妈妈之间闹了点小别扭,爸爸一起之下,居然出去找那个女的了,爸爸觉得他和那女的同病相怜,那女的多次要求和爸爸开房间,爸爸没同意,但是爸爸因为和妈妈闹了别扭一糊涂和那女的发生了关系,答应那女的要和她在一起,要和妈妈离婚,妈妈知道这个事实后无法接受,但是冷静之后,妈妈为了这个家为了我,想挽回爸爸,当妈妈用真心真情唤醒了爸爸的时候,爸爸现在想回到我们这个家,但是那个女的却以死相逼,说爸爸给过她承诺,如果爸爸不离婚她就死,那个女的情夫就死她现在的同居人说自己很爱那个女的只要爸爸给他看离婚证书他就走,可是那个情夫明明打那个女的,看到那个女的被别的男人调侃他也无动于衷,种种迹象感觉根本对那女的没感情,可是现在却也帮着那女的叫爸爸离婚,我们很苦恼,爸爸想回到我们这个家,他又怕闹出人命那男的天天来打扰我们生活,他也舍不得我和妈妈,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这个女的从一开始什么都不要,慢慢的现在演变成她一定要爸爸离婚,不然她就自杀!!现在爸爸满脑子充满对那女的愧疚,觉得都是他的承诺害了那个女的,说那女的是个痴情人,可是爸爸很多认识的人都知道那女的和很多男人都有染,根本不是正经人,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2018-10-20 11:5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
  •    首先,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该案例的男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如果女方只是因为男方提出离婚而自杀,那么男方没有责任。  其次,如果男方已经预知女方有自杀倾向,或者女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而男方没有阻止或者置之不理,那么男方的行为就是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对于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来说,如果能够履行却不履行义务的,就构成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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