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与被执行人罗**、罗**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罗**在都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存款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280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罗**在都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内存款人民币5000元,冻结期限为6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