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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仟**有限公司与顾*期货经纪合同纠纷上诉案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上**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顾*期货经纪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上**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胡*、被上诉人顾*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在本院的主持下,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二审裁判结果

一、上诉人仟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补偿被上诉人顾**人民币8,8560元。

二、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顾*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仟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三、方当事人就本案别无争议。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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