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重庆驰**限公司与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重庆驰**限公司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驰**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驰**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7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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