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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与曹部署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耿*与被告曹*担保追偿纠纷一案中,原告耿*于2014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耿*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耿*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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