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封丘**理局行政不作为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诉被告封丘**理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原告申请撤回起诉,该撤诉申请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张**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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