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常**X局与陈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曾满*、蒋**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吕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谭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张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钟**、胡**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陈**、唐**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龙小*、王**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欧**、凌丽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刘**、周**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