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吴**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李**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刘**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邓**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欧成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吴**、谢**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张*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