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安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与被执行人唐**、唐国即非诉行政执行行政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安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与被申请人唐**、唐*即公路交通行政处罚一案,申请人安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于2013年12月09日向本院申请非诉财产保全,要求责令被申请人唐**、唐*即停止违法建筑及冻结被申请人唐**、唐*即银行存款

11000元,并已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安仁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因情况紧急,向本院提出非诉审查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据此,根据《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七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1、责令被申请人唐**、唐国即停止违法建筑。

2、冻结被申请人唐**、唐**银行存款11000元。

财产保全申请费120元,由被申请人唐**、唐**负担。

申请人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内提起行政非诉执行申请,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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