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杨**、杨**诉被告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杨**诉被告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3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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