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西安慕**任公司其他行政非诉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已于2015年8月6日出具撤案申请书,申请撤销案件,故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5)莲执字第00920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梁**与**全社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王*与西安**限公司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马**与西安**限公司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赵**与西安**学院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史二强与西安**限公司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申请人天宇外贸服饰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鞋博士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果鲜多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卡宾达宾馆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DINESTORE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