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诉被告绍兴欢乐颂娱乐城、陈**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于2014年8月28日签收受理案件通知书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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