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信用卡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6月11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50元,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何*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石**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林**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农丽伟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李*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杨正中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许**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孙**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钟**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交通银行**族自治区分行与韦水飞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