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合同包括哪些

2021-01-07 16: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物权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中又包含了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因担保物权设立的合同我们称之为担保合同,那根据上述三种权力设立的合同名称又会有所不同,那么担保合同包括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担保合同包括哪些

  一、担保合同包括哪些

  1、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2、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4、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担保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等与担保有关的合同,一旦设立担保合同就产生为他人的民事活动关系产生担保。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您的阅读。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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