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当得利100元立案吗

2021-05-20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如果我们取得的利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么就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就是不当得利,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那么如果不当得利100元立案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当得利100元立案吗

一、不当得利100元立案吗

不立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民事诉讼没有立案金额,只要你认为存在不当得利,以不当得利来进行起诉,都是可以的,不存在有立案起点的说法。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三、不当得利之债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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