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购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快要到了怎么办

2021-05-31 09: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购买住宅的时候我们应该都清楚,住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当使用权到期后,也就意味着我们的使用权已经用完了,那么购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快要到了怎么办?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购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快要到了怎么办

一、购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快要到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虽然“自动续期”直接回应了能不能续的问题,但仍有观点认为,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执行。为什么只做原则性规定?已经到期的地方是怎么做的?具体实施还需要哪些保障?

点击收听 我国大多城市居民的住房都采取复合公寓的方式,大家都住在同一个楼里,不像国外采用单一住宅的方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分析:

最为普遍的现象就是:民众对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对土地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只能归国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个特殊问题——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期限的磨合差别问题。

从法律上讲,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是永久的,但是对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的。

为了体现国家的所有权性质,最初在法律创意阶段,经过取舍,建立了70年期限的制度。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我国《物权法》[1] 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也就是说,有了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后,固然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存在,也无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即使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依原来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权利。

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购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快要到了怎么办的内容,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从而解决很多问题,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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