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的所有权是谁呢

2021-05-31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使用权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特别是农村,对于农民而言,他们就是靠天吃饭的。土地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何正确认识土地使用权呢?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带你们认识一下确土地的所有权是谁呢?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土地的所有权是谁呢

  一、土地的所有权是谁呢

  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吗

  因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向分离的,这导致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权。可以采用划拨、出让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物权。可以跟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等。

  因为用益物权的特点在于是用他人之物。而对于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某种权利的具体支配范围内,可以对抗一切人,包括所有权人,从而形成对所有权的限制。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

  三、房屋所有权的内容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认识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及其特征,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方式,对一些企业或者是承包方是有好处的。能减少一些知识盲区。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们整理土地的所有权是谁呢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