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2021-01-0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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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既然无因管理人对他人的财物进行了管理,当然就要采取一些行动来让事务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一、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1、适当管理的义务。

  ①指管理人应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标准,实施管理行为。

  ②管理人未尽适当管理的义务,构成债务之不履行,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有一例外:管理人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为事务之管理,对于因其管理所生的损害,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2、通知义务。

  ①管理开始时,若能通知本人,应立即通知本人。

  ②若无急迫情事,应等候本人指示:本人指示继续管理的,无因管理转化为委托合同。本人指示停止管理,管理人仍继续管理的,则属违反本人明示的管理,构成不适当管理。

  3、报告、计算义务。

  管理人应将管理事务进行之状况报告本人,管理终止时,应报告其颠末。管理人因处理事务所收取之金钱、物品及孳息,应交付本人。以自己名义为本人取得之权利,应移转于本人。管理人为自己利益,使用应交付与本人之金钱,或使用应为本人利益而使用之金钱者,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果有损害,并应赔偿。

  二、无因管理适当通知怎么界定

  事务管理开始时,如能通知本人,应通知本人,如无急迫情事,应待本人指示。管理人有通知义务。但管理人的通知义务是以管理人能够通知为限的,如果不能通知,如不知道本人是谁,或不知道本人的联系方式等客观事由,不能通知的,则可免通知义务。管理人负有通知义务,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管理人将管理事项通知了本人,管理人应等待本人的处理意见。

  三、计算义务有哪些内容

  管理人的计算义务包括三项:第一,报告义务,管理人应将管理事务进行状况,报告本人,管理关系终止时,应详细报告其管理情况。第二,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利息应交付本人,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本人取得的权利,应移转于本人。第三,管理人为自己利益,使用应交付于本人的金钱或使用应为本人利益而使用的金钱,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有损害,应负损害赔偿义务。管理人的计算义务是管理人的核心义务,只有管理人完全履行了其计算义务,才能达到无因管理的实际法律效果,才能体现管理人为他人管理的目的,让本人现实得到利益的保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无因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支付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可以找事物的权利人支付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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