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地役权是法定物权嘛

2021-06-10 14: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定物权在概念上相对应的就是意定物权,法定物权指的是该权利必须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权利,最典型的就是留置权,当事人不需要存在协议就能够设立。而地役权是需要签订合同才能成立的。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地役权是法定物权嘛的相关内容。
地役权是法定物权嘛

一、地役权是法定物权嘛

地役权不属于法定物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地役权相关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设立地役权,属于约定物权。

二、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什么是法定物权

法定物权是有法律直接规定的物权,与意定物权一起,组成物权的一种分类。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是对物权的一类划分,法定物权是有法律直接规定的物权,如留置权,法律规定只能用在保管、运输、加工承揽三种合同,所以也叫法定担保物权;而意定物权是允许当事人在法定的物权种类中对物权的具体内容进行协议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都需要当事人签订合同才能确立,所以也叫约定担保物权。法定物权与物权法定区分: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而法定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分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地役权是法定物权嘛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地役权是需要签订合同才能成立的,属于意定物权,不是法定物权,需要区别开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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