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租来的车子有没有抵押权

2021-06-10 17: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明确的租赁合同定义可知:“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现实生活中承租人对租来的车子有没有抵押权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对租来的车子有没有抵押权

一、对租来的车子有没有抵押权

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是指承租人依照财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所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利的总称。须在合理范围内行使,不依约定或不依租赁物性质而定的方法行使租赁权造成租赁物损坏、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

租来的车子不可以抵押,因为没有取得车辆所有权,租赁人并非车辆所有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否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二、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转租与租赁权的让与有哪些不同

转租与租赁权的让与不同,其区别在于:

1、就法律性质而言,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租赁合同;租赁权让与为租赁债权的转让。

2、就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看。转租时,转租人于转租后,仍享有租赁权,同时在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又产生一新的租赁关系,基于此租赁关系,转租人在租赁物上为次承租人再度设定新租赁权;租赁权的让与则不同,在承租人让与租赁权时,承租人于转让租赁权之后,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代其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3、就取得方法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租赁权的取得属设定的取得;租赁权的让与中,受让人租赁权的取得,属移转的取得。

4、就法律关系的内容看,转租中,次承租人对于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一般分期进行;租赁权的让与,受让人对于作为转让人的承租人,则一般须一次性给付对价。

5、与出租人发生的关系不同,我国《民法典》中对合法的转租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而租赁权的让与不必经出租人的同意,只需履行通知义务。

租来的车子不可以拿去抵押,否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对租来的车子有没有抵押权”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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