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住权是物权吗

2021-06-1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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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属于物权,而且这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具有重大的制度意义,指的是自然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办理登记后,对他人的住宅所享有的一种占有,使用的权利。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居住权是物权吗的相关内容。
居住权是物权吗

一、居住权是物权吗

居住权是属于物权的一种,是属于对房屋的使用物权,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

物权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

某些法律事实能够引起这三种物权的发生,某些法律行为仅能引起其中一种或二种物权的发生。能够取得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行为和事实:

1、合同。通过买卖、互易、赠与取得物权。

2、善意取得。受让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动产占有的信赖,以对价善意受让不动产、动产的物权,纵使出让人无转让的权利,受让人依然能够取得该不动产、动产的物权。

3、继承、遗赠。公民死亡后,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的物权。公民死亡的时间,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物权的时间。

4、赔偿、补偿。通过获得赔偿、补偿取得物权。

5、判决、裁决。通过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庭裁决取得物权。判决、裁决生效的时间是当事人取得物权的时间。

6、划拨。通过划拨取得物权。

7、时效。通过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居住权是物权吗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自然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办理登记后,对他人的住宅所享有的一种占有,使用的权利就是居住权,是一种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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