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车库所有权归谁

2021-06-11 1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那么车库所有权归谁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车库所有权归谁

一、车库所有权归谁

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在具有独立产权证的经营型停车场内的停车位,这种停车场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设立,因而产权明确,其收益应当归产权人和管理人享有。第二种是小区内更为常见的,即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的道路两旁自行划线分割出若干停车位,出租给业主使用,并按期收取停车费。这种类型的停车位产权归属取决于停车位所在的道路性质。

如果位于小区内的该条道路是市政道路,其产权当然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开发商设立停车位必须取得政府的授权与批准。如果该条道路是小区的公共道路,则由于该道路用地属于小区宗地的一部分,在计算小区容积率时已经被计算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其土地使用权已归全体业主按比例共同享有。因此,该类型的停车位使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停车位,其停车费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租金收入,该收入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另一部分为车辆看管费用,该费用归作为看管人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所有。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上停车位。

综上可知,一般小区的停车位是归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或物管公司不同对小区内的停车位进行处分,但是可以收取部分的车辆看管费用。

二、车位的处理方式

地下车位的处理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发商对该车位进行销售,一种是出租该车位。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要视开发商对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而定。

1、开发商单独取得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时未分摊,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销售。开发商将车位的所有权转让给业主,业主在得到车位的所有权后,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如果开发商对地下车位的处理仅采用销售方式,若业主不购买地下车位,不能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内。

2、在房屋没有完全售出时,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共同对地下车位享有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开发商在销售时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进行了分摊,而开发商也是业主之一,此时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共有,应当由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地下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

3、在房屋完全售出后,开发商对于地下车位不享有所有权。此时开发商并不是业主,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决定地下车位如何使用。

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这种安全管理的义务,包括对小区的防火防灾、进出人员以及治安秩序等方面的管理义务,其中也包括对小区停放车辆的管理义务。

一般来讲,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处理可以是完全由开发商拥有所有权,也可以是开发商和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

三、如何降低车库买卖风险

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对购房者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要求卖方明确承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考虑到房价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在制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一段时间后,因政策波动造成贷款政策变化、税费标准变化、甚至一方或双方交易资格发生变化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我国法律对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规定明确,车库所有权的取得要依照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车库所有权归谁”的解答,希望对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或实践中运用法律有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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