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主张地役权

2021-08-19 09: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那么如果我们觉得他人的土地有利于自己的土地利用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主张地役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如何主张地役权

一、如何主张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依据设定合同中规定的目的,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实现自己土地上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力。

地役权的取得分为设定取得和法定取得两种。

设定取得就是说通过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来设定;法定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

二、主张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根据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例如,你在海边有一块平地,旁边有一高楼,楼的主人给你一定的金钱,要求你在你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内不得建房,以满足他观海的需要,你同意并签约。那么楼的主人对你的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高楼所在的土地为需役地,你的土地为供役地。

三、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地役权人的义务

1.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另外,地役权人对于上述设施,在不妨碍其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这些设置。

从上文我们知道,地役权自签订有效的合同时设立,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那刻开始就拥有了别人土地的使用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主张地役权的相关回答,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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