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啥意思

2021-08-19 1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土地种类分很多种,宅基地、建设用地等等。其实,国有建设用地就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而一般建筑物的产权所有人也只享有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啥意思?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啥意思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啥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土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生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项特殊原因。根据承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法律属性,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两大类: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啥意思的相关内容,国有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一般使用者只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且经过批准才能获得,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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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你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把土地以出让的方式“卖”给企业,或者以划拨方式划拨给组织或个人,都只是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且我国出让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大多是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城市里面购买商品房的,也能够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企业有偿得到了土地使用权后,需要办理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总证(也就是所建楼房所在地块的使用权证);个人购买了楼房中的一套房子后,根据分摊系数,能够获得该地块一定比例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得到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分证。因此,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等于实际商品房面积,而土地证上面的面积就会小的多。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讲一个村子就是一个集体,村子的土地所有权归村组织所有。县级人民政府对村组织所有的土地进行确权并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村集体再把土地分给村民,农村一般习惯说自己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实际上仅仅只是使用权,只是这个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一样,它没有期限。我们平常最常碰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就是房子的土地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该证代表使用权人对该宗地上建筑物所占集体土地具有使用权,当对该宗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流转时(比如农村房屋交易或继承等),该土地的使用权也跟着进行流转。 要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只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但是国有土地是没有任何办法转为集体土地的。又由于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一样,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法购买农村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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