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小区车库所有权归谁

2021-06-2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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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权请求权是指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为恢复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的内容很多人是属于模糊的,不确定物权请求权包括了什么?那么,接下来小编认真解释小区车库所有权归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小区车库所有权归谁

一、小区车库所有权归谁

1、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所有。因为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2、如果是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下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

二、解除合同程序

解除合同的流程分为以下情况:

1、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而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通知对方。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3、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共有之间的分割方式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小区车库所有权归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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