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期限届满后能否行使抵押权

2021-06-30 11: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物权的类型有很多,比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比较特殊的是其权利是永久性的,不像担保物权是暂时性,永久性的所有权行使权利的没有期限限制,那担保物权,担保期限届满后能否行使抵押权?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担保期限届满后能否行使抵押权

一、担保期限届满后能否行使抵押权

担保期限届满后不能行使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三、抵押权的实现程序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抵押权的实现程序分为两类:

1.约定的实现程序,即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成就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实现抵押权,如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2.法定的实现程序,即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成就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没有就抵押权的实现达成一致,抵押权人请求法院实现抵押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担保期限届满后能否行使抵押权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担保期限届满后不能行使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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