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第三人物保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2021-07-05 13: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物权也就是所谓的债务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那么,第三人物保如何实现担保物权?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下面找法网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第三人物保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一、第三人物保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

抵押物所得价款清偿顺序: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等优先受偿。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物权取得方式

物权取得,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的物权的取得。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又可分为私法上的行为和事实与公法上的行为和事实。合同、继承、遗赠、收归、生产、先占、添附、时效为私法上的行为和事实,又称民法上的行为和事实。判决、裁决、征收、没收、罚款、划拨、征用为公法上的行为和事实。

上文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第三人物保如何实现担保物权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果您对担保物权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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