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怎提异议

2021-07-07 09: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我们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担保的时候,往往都会涉及到双方的担保当事人,在某一方对该事情有异议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请求。那么,对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怎提异议?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怎提异议

一、对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怎提异议

异议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男/女,××××××××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裁定驳回×××……(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事实和理由:

……(写明异议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或者盖章)

××××××××

二、实现担保物权的异议有哪些

1.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范围及举证责任分配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担保物权是否有效设立、担保财产的范围、被担保的债权范围、被担保的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实现的条件,以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审查。该条规定明确了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范围,即担保物权的实现条件是否具备是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核心问题。

依照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就以下待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债务合同的效力及履行情况;担保合同的效力及担保物权是否依法设立;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就以上事实,申请人如遇客观情况不能提供证据的,可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如申请人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述待证事实,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该条规定明确了被申请人有权提出异议,但必须为实质性异议。

2.实质性异议的证据标准如何把握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实现担保物权系非诉程序,法院仅是通过审查的方式对双方证据作出判断,缺少诉讼程序中的质证、辩论阶段,故被申请人提交的反驳证据无需达到待证事实不存在的证明高度,只需证明待证事实存有疑点、真伪不明,法院便应认定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能够证明有部分实质性异议的,可以就无异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3.民事裁定书中基本事实的认定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实现担保物权系非诉程序,没有庭审质证、辩论的环节。

法院应当就双方无争议部分的基本事实在裁定书中予以认定并列明。因为无论本院认为中对主合同、担保合同的效力及担保物权的设立的认定,还是裁定书主文的处理结果,均需以事实为依据。不能跳过事实,援引法律依据。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为形式审查,在申请人按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了证据后,对被申请人没有异议的部分,法院就该部分事实予以认定;对于提出的异议部分,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的,对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另外,法院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异议权利告知书的同时,可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一并出示被申请人,询问其对申请书载明的事实及申请人的证据是否存有异议,并制作笔录。如此可以弥补特殊程序缺少质证环节的缺陷。

三、民法典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有什么规定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对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怎提异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没有异议的部分,法院就该部分事实予以认定;对于提出的异议部分,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异议的,对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有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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