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物权需要登记吗

2021-07-07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民法上,我国《民法典》等法律列举规定了许多需要经过登记程序的财产,例如房产、土地、船舶等,一些特定财产未经登记是没有合法效力的,那么担保物权需要登记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担保物权需要登记吗

一、担保物权需要登记吗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有所不同: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特定财物必须登记,否则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自愿登记的财物,虽然不登记不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但是却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二)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

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二、在哪办理质押物登记

(一)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三、担保物办理登记的手续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担保物是否需要登记的法律要求也不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担保物权需要登记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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