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么

2021-07-08 16: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抵押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例如在购买数额较大的财产时,如果所带的资金不够支付时,是可以用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抵押,以此来保障合同的履行。那么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么?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么

一、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么

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权设立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物登记是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在我国民法中,登记也是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看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笫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抵押物进行登记能够有效地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条规定说明,当事人之间设立抵押合同之后,如果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则抵押人于抵押权存续期间将抵押物出卖、转让或再次设定抵押、质押,并使抵押物转移至第三人占有时,抵押权人而不能向第三人就该抵押物主张抵押权,因为该项财产只能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产生效力,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只能向抵押人主张抵押权。

三、设立抵押权有哪些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抵押权人需要出具抵押申请么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对此,大家若还有疑问的,欢迎随时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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