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吗

2021-07-06 14: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以依法要求该占有人返还物的权利,如果物品被损坏或者丢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那么抵押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吗?下文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抵押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吗

一、抵押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吗

请求人为物权人,只有物权人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须为包含占有权能的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质权、留置权。抵押权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破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虽非物权人,基于诉讼担当,也可作为原告行使他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质权人与留置权人对无权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

二、抵押权受偿方式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抵押权受偿的抵押财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吗?请求人为物权人,只有物权人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须为包含占有权能的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质权、留置权。抵押权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若还有不了解的,建议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