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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能否设立抵押权

2021-07-06 1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法律知识薄弱的人,不明白破产后的程序及要适用的法定原则,也不明白当自己物权被侵犯时,是要拿起法律武器。那么,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分析的民事调解书能否设立抵押权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调解书能否设立抵押权

  一、民事调解书能否设立抵押权

  可以表述一下关于抵押的事项,但要看抵押物的性质,如果是不动产等必须要做抵押登记的物品,除非先把抵押登记做了,不然估计法官是不会给你写进去的,因为写进去不做抵押登记也是无效的。

  二、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

  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当债权人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而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的民事调解书能否设立抵押权的内容。如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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