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是否延期

2021-07-07 15: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已经成立了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债务的履行设立抵押权,因为抵押权是基于主债权债务存在的,需要主债权债务有效成立的,那主债权债债务的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延期的,抵押合同也一起延期吗?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是否延期?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是否延期

一、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是否延期

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也一并延期。

抵押物权是依附在主债务上的,所以主债务延期的,抵押权也会延期。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这是出于抵押权特定原则的需要。因为如果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没有确定下来的话,抵押权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换价值就无法确定;抵押权得以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就没有确定。

二、抵押权的消灭与抵押权的丧失有什么不同

抵押权的消灭是指抵押权永远不存在,彻底灭失。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之一种,其设立、消灭均须由法定。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消灭一般基于以下情况: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其他情形(因丧失对担保财产的占有而消灭、因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等)。

而抵押权的丧失是指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了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其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显然本案不符合抵押权消灭的情形。

三、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是否延期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贷款合同延期抵押权也一并延期。抵押物权是依附在主债务上的,所以主债务延期的,抵押权也会延期。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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