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属于金钱债权

2021-07-07 14: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金钱债权是指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标的给付的债权。在抵押关系中,抵押人提供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的行使抵押权的情形时可以就抵押财产进行变卖优先受偿。那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属于金钱债权?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属于金钱债权

一、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属于金钱债权

抵押权的实现不属于金钱债权。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金钱之债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给付标的的债。日常生活中的买卖价金、租金等均为货币之债。货币作为价格的计算标准,代表一定的购买力,因而货币之债又称为“价格之债”。

二、如何设立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应当注册被担保的主债务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等)、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事项。

三、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属于金钱债权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抵押权的实现不属于金钱债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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