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4000元犯罪吗

2021-07-07 11: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发现了担保物权在担保过程中,是不合理的,那按照法律程序应该如何物撤销?在减少损失的基础上,将担保物权撤销?应该向谁撤销?受到财产损失应该要找谁索赔呢?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带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4000元犯罪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4000元犯罪吗

  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4000元犯罪吗

  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立案标准还要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损害名誉权报案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三、人格权的特征

  1、主体普遍性

  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具体人格权应该从具体法律细则中探究或加以评测,而不能从抽象且不具体的人格权独立、自由和尊严加以掩饰,这样只会将现实法律与人格权疏远,并且加剧社会个人主义彰显和罪责形态的意识出现,事实上,人格权的实质并不能以高度概括和以"独立自由尊严"的幌子的形式出现。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

  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在我国,其实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人格权法需要在现实的法律意义上大胆加以修饰、诠释以及表达。而从法学角度,人格权法也不能以一般和具体形式加以阐述,人格权法的权力标的的本质应该是侵权法主体中的群众和个体,以正向推动的条文需求及完善目的而加以诠释和阐述是大势所趋。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对于请求法院撤销担保物权的行为,债权人是否可以如愿撤销该担保物权的行为。这种请求权不是直接以物权的存在为前提,而是以物权受到侵害后产生的物权人与侵权人间的债权关系为前提的。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分析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4000元犯罪吗的内容。如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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