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人可以要求过户吗

2021-07-07 11: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担保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而日常生活中最常听到的就是抵押。抵押财产种类多样,主要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抵押财产是房屋等不动产的,其中就涉及过户问题,那么抵押权人可以要求过户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抵押权人可以要求过户吗

一、抵押权人可以要求过户吗

房屋抵押给个人的,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抵押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后,注销抵押登记的,就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可否要求办理过户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合法有效,但在该房屋上负担的抵押权尚未消灭之前,除非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否则其请求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房屋产权证明的,法院将不予支持。此时,买受人仅可请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损失。

三、抵押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抵押中的房产若要办理过户有四种方法。

(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1、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2、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

(三)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若是买卖双方觉得这种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谱的中介公司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房屋,其转让不影响抵押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抵押权人可以要求过户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