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财产可以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吗

2021-07-07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需要通过变价清算的方式才能得以实现,如果不通过公力救济而提前约定抵押物的归属,可能会构成权利的滥用,造成不公平的交易局面。那么,抵押财产可以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吗?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财产可以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吗

一、抵押财产可以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吗

抵押财产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否则有可能构成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是无效的。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对抵押财产进行清算通过优先受偿权的方式得以实现。

二、什么是抵押权登记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债务担保方式,以抵押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一般是需要办事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也是在登记之日起生效的。

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担保时,将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且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的债务担保方式,而不同的抵押财产,登记的机关是不一样的。

1、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要向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以房屋、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的,以固定资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3、以林木作为抵押物的,由县级以上林木部门办理登记;

4、以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提交贷款的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所有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的材料。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

2、董事、经理违反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抵押财产可以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吗?”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抵押财产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否则有可能构成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是无效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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