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财产

2021-07-09 14: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财产的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财产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承包土地后,对承包土地经营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属于公民个人的财产有哪些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藏。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三、怎么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主要是继承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财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如果还有不清楚的,不妨到找法网进行相应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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