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认定非法占有土地

2021-08-19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占有是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占有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障物的流转顺利进行,能够维护交易安全,是现代民法上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被《民法典》作为单独的分编加以规定。那么,怎么认定非法占有土地?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怎么认定非法占有土地

一、怎么认定非法占有土地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二、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的区别

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可分为善意占有欲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权而为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占有根据而从事的非法占有。

权利人请求返还占有物时,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保管、维修等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则没有这种权利。

无权占有标的物,因“使用”遭受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善意占有人求偿权的范围

占有制度系民法上"最艰涩的部分",也是物权制度中最核心也最基础的部分、占有存在多种分类,其中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是以根据有否本权区分的,而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则仅为无权占有的二次划分、当所有权人占有自己的物的状态遭到他人妨害时,大部分人会最先选择的救济手段即为原物返还请求权、但该请求权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能达到的效果即该物的返还、然而无权占有人和返还请求权人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法律关系,其中就包括各种费用的偿还、只有对该部分法律关系为有效的调整,才能彻底解决返还请求权人和无权占有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物权法明文列明善意占有人可请求返还其占有期间对该物支出的必要费用,而针对善意占有人的有益费用求偿权,恶意必要费用及有益费用求偿权都未有所提及。直接导致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后果;关于费用求偿权概念的界定;该规定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这些求偿权的存在是否正当;以及这些费用求偿权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制度间关系等理论问题和法律空缺仍急需填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怎么认定非法占有土地?”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对非法占有的土地进行认定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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