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

2021-08-2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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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权利质权的种类也就是那些权利可以出质,权利质权的特殊规则,主要体现在权利质权的设立、转让、消灭的特殊法律规定。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

  一、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

  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

  权利质权有哪些种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权利质权的特殊规则有:

  1、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2、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质权特点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或者登记为生效要件;

  5、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6、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

  三、权利质权的对抗要件

  1、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

  (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登记作为成立要件

  (1)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权利质权的种类主要有纸票、债券、提单、股权等,权利质权的特殊之处在于,质押物为权利,因此权力质权的转让、设立、消灭要遵循法律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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