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与债权的保护方式

2021-07-27 15: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和债权作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虽然其在适用上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但在实务中,合法的物权和债权被侵犯的,权利人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那物权与债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物权与债权的保护方式

一、物权与债权的保护方式

1.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具体而言,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如果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债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债的担保和债的保全。

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款人实行其债款,保证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的法令办法。债的担保包含包含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和反担保。

债的保全是债的法令保护办法,是为了保证债款人的债款得以清偿,法令赋予债款人对债款人或与之有关的第三人享有必定权力。债的保全赋予债款人两项权力代位权和吊销权

二、债权担保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必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别人的债款供给担保。其实人的担保就是在债款人的悉数产业之外,又附加了相关人的一般产业作为债款完成的总担保,其实质是使债的职责产业扩展到了第三人的一般产业上。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时候,由第三人代为实行。保证人、连带债款人、保证的债款承当均属此类。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产业作为债款实行的保证,使债款人对该产业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力。保证之外的其他担保都是物的担保,它们都是以债款人或其别人的特定产业作为职责产业,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能够就该产业折价,从中优先受偿。其方法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含所有权保存。所有权保存,是在分期付款生意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给而搬运,而是跟着买受人付清悉数价款而搬运,然后使买受人活跃付出价款,保证出卖人取得悉数价款的准则。

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款人在约好给付以外交给必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否与债款实行与否联络在一起,使当事人两边发作心思压力,然后促其活跃实行债款,保证债款完成的准则。其主要方法有定金、押金。

4、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指在产品交易、工程承揽和资金假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交换担保人供给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法而由债款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供给担保,该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三、物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

(1)物权保护渊源的多元性。物权作为民法的一个理论范畴,尽管是私法的主要内容,但其保护却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各个部分均有体现,既包括公法对物权的保护,也包括私法对物权的保护。

(2)物权保护方式的多样性。物权保护,既可以通过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物权人请求国家公力救济,也可以在特定情形下依私力救济排除他人的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物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物权与债权的保护方式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物权与债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债权保护包括债券的担保和债的保全。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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