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相邻关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

2021-08-0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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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现代小区的建立,打破了传统的居住环境,在给人们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纠纷。那么相邻关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相邻关系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相邻关系纠纷包括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相邻关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相邻关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

一、相邻关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

相邻关系纠纷可以告物业,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受理。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相邻关系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三、相邻关系纠纷包括哪些

(一)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

在桐柏县近年来审理的各类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传统的通风、采光、通行纠纷仍高居首位,达到40%左右。传统的通风、采光、通行纠纷一般发生在以户为单位的私有住宅之间或公房的左邻右居之间,影响程度轻,涉案人数少,此类案以小城镇和农村为多发区。案小矛盾大,寸土寸光阴寸步不让。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土地的密集化利用,现今的通风、采光纠纷亦多发生在多幢区分所有建筑物之间,影响面广泛,程度轻重不一,涉案人数众多。

如郑某等8户诉李某等通风、采光纠纷一案,郑某等居住的四层楼房南、东、北三面均为近距离高层建筑,西面原为某房产公司二层办公房,李某等通过拍卖竞买取得某房产公司房院,规划拟建五层楼房,与郑某等居住的四层楼房间距仅三米左右,郑某等8户以李某等影响通风、采光为由诉至法院,同时又群访到县委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影响面极为广泛。相邻通行关系也在过去一般以历史形成的通道纠纷为主,所涉当事人仅以户为单位的情况翻新出几个毗邻的住宅小区之间的通行关系,此类纠纷与不动产价值尤其是利用价值密切相关,且多以群讼形式出现。

(二)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

在生产不发达的农业社会,人们利用土地主要是从事农业、畜牧业等简单的生产劳动。占有、使用土地就是占有使用地表及地表上下有限的空间范围,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达程度达不到更深更远的空间范围,因此土地的立体空间效能不具有特别的财产意义。但是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改造和利用土地的能力极大地提高,人类生产、生活的空间得以扩展,并且人口的膨胀和城市化的突飞猛进,地表资源的有限性使得人们十分需要对空间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从而使得人类生产活动已从地表平面扩展到地表上下的立体空间。对空间利用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使得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成为相邻诉讼的又一热点,时有发生。

(三)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

近20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步履迅速,城镇人口日益增长,由于城市土地的有限性和我国住房制度已转化为多元主体商品化制度的市场供给模式,以居住房屋为主体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空前繁荣。万丈高楼拔地起,高层建筑物栋栋相邻,以往的平面相邻关系转化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立体式相邻关系。此类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以往是纠纷多,成讼少,但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实施,此类相邻关系纠纷将异军突起,大量涌入法院。

在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的比重仅次于通风、采光、通行传统相邻关系纠纷。与传统相邻关系或普通相邻关系相比,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此类相邻关系以共有关系为媒介;二是相邻关系与共有关系交叉也是其显著特点;三是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生活资料属性决定了此类相邻纠纷的频发性。如靳某诉张某楼梯间堆放煤球妨碍通行纠纷一案,靳某与张某系同楼层隔楼梯邻居,张某在楼梯间堆放煤球,靳某遂以张某妨碍通行诉至法院。

(四)相邻环保纠纷

在传统相邻关系中,相邻环保纠纷几乎没有,近年来此类原因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频发。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由此关于“不可量物”侵害所引发的相邻关系已有法可依。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健康、生活和生存相关的环境权利,该类纠纷案件势必有所上升。该类纠纷案件受害者具有地域性,矛盾比较尖锐,群讼现象突出。就涉诉相邻环保纠纷的产生源大致可分以下几类1、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伴随施工作业而排出大量的如噪音、震动、粉尘、煤烟、恶臭、光电等致相邻不动产遭受损害2、不动产日常生活利用所生不可量物的近邻妨害。3、铁道、港口、飞机场、高架道路环线、垃圾污水处理等作业造成的近邻妨害等。

(五)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

相邻权利人有意识的扩张解释现行法,主张相邻利益,如私密权、隐私权、眺望权、安宁权等等,致法院受理不动产相邻纠纷领域中出现不少全新的问题,对相邻关系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相邻关系纠纷中若涉及物业未按约定履行物业服务,那么受害人可以起诉物业,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该案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相邻关系是否可以起诉物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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