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财产变现后价款不足清偿债权时怎么办

2021-01-21 14: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协商后将抵押物变现来受偿,当抵押权人将抵押人的抵押物变现后还是不足的情况也是存在的,那么抵押财产变现后价款不足清偿债权时怎么办?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抵押财产变现后价款不足清偿债权时怎么办

  一、抵押财产变现后价款不足清偿债权时怎么办

  抵押物的价值往往并不与其担保的债权额相等,有的超出债权额,有的则不足清偿债权额。超出债权额的部分应当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应当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这是因为作为抵押担保,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在债务人本人作为抵押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又是抵押人,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务的,由债务人继续按一般债务清偿,超过的部分仍归债务人所有;在第三人作为抵押人的情况下,债务人与抵押人是两个人,抵押人只以其提供的抵押物担保债权的实现,抵押物价值不足清偿的债务,抵押人不再负责,应当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二、抵押财产如何变现

  抵押物变现后提存应当视为更换担保的情形,提存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三、抵押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抵押财产变现后价款不足清偿债权时怎么办的具体内容,阅读文章得知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后将抵押物变现得到的价款不够用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还欠多少债务人就要债务人自己去想办法补足债务。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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