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是属于遗产,从而不能办理任何手续。
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1、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农村过去收养子女的情况很多,以后要按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法实施前成立的事实收养关系,主要以当时迁移户口来确认收养关系成立。在我县各姓氏的宗族谱较齐全,族谱里如收养之类的表况一般均有记录,可以提供给公证处作为参考。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办理农村房屋继承笔者建议,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继承人继承比较合适,在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时符合政策规定。而且继承人可以申请审批拆屋建屋手续,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证虽可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但今后申请建房时,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就无法批准。因为目前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民组织成员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3、但如果继承人是非宅基地所在村村民,即继承人是居民户或外村村民,被继承人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继承。另外再谈一下关于有关继承又有赠送的问题。 现实中往往是夫妻共有农村房屋,夫妻一方死亡。这时发生部分继承,而部分要赠送的情况,这时,他们其中一个子女要求继承。但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公证:
子女户籍是宅基地所在村。
无房,结婚成家,符合建房审批条件。
健在一方配偶同意,将自己的一半产权房屋赠与给子女。
其余一半房屋按法定继承办理且继承人,受赠与人为同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否则,不能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宅基地具体继承手续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宅基地的继承是任何人都不能办理的,从而不会存在有任何继承的情形,如果要办理手续的话一般都是针对于宅基地上面的建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遗产的继承范围只能是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收入。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