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认定放弃物品所有权

2021-09-06 12: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由于一些物件变得破旧,主人常常会随手将其扔掉,其行为表面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是一种放弃个人所有权的行为,物品被抛弃后,即成为无主财产。那么怎样认定放弃物品所有权?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怎样认定放弃物品所有权

一、怎样认定放弃物品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照民法理论,抛弃物品是使财产所有人行使对物品的处分权,物品所有人一旦做出了将物品抛弃的意思表示,便立即发生抛弃的法律效力,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物品成为无主财产。所以,依据我国民法理论规定,如果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从而产生无主财产,第一占有人就可以依法取得所有权。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已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针对有主财产的,而抛弃物财产无主也就无所谓不当得利。

二、抛弃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吗

一是所有权抛弃,二是担保物权的抛弃。

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的抛弃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抛弃所有权无须向任何特定的相对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动产所有权抛弃的构成要件:

①主观上具有抛弃动产所有权的意思,且该单方法律行为有效(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②客观上具有放弃动产占有的行为。

(2)不动产所有权抛弃的构成要件:

具有抛弃不动产所有权的意思,且真实有效。

②完成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担保物权的抛弃他物权的抛弃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向因抛弃行为而直接受益的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具体表现:

(1)质权、留置权的抛弃。

①向因抛弃而直接受益的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

②移转动产的占有于出质人、债务人。

(2)抵押权的抛弃。

①抛弃动产抵押权仅需向抵押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即可。

②抛弃不动产抵押权除需要向抵押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以外,须办理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三、赠与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吗

赠与行为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无偿法律行为。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赠与行为属于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怎样认定放弃物品所有权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物品所有人一旦做出了将物品抛弃的意思表示,便立即发生抛弃的法律效力,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物品成为无主财产。所以,依据我国民法理论规定,如果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从而产生无主财产,第一占有人就可以依法取得所有权。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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