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权质押能流质吗

2021-08-06 09: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对股权都有所了解的,在进行债务的担保时,担保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法律所有允许的,例如约定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担保物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那么,股权质押能流质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股权质押能流质吗

  一、股权质押能流质吗

  股权质押合同是不可以设置流质条款的,设置流质条款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

  流质是指在债务质押担保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收取孳息。

  3、转质。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5、费用支付请求权。

  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6、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质权人有什么权利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股权质押能流质吗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股权质押合同是不可以设置流质条款的,设置流质条款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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